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种。乃北朝露田的更名,指受田者可以使用而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制度规定,丁及男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新疆吐鲁番出土的西州簿籍反映西、庭两州诸县亦行此制。
丁汝昌:
1836—1895 清安徽庐江人,原名先达,字禹廷,号次章。早年参加太平军,后为清军收编,随淮军到上海,隶刘铭传部,参与镇压太平军和捻军,累迁至总兵,加提督衔。光绪五年1879由李鸿章荐入北洋海防,任
历史知识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种。乃北朝露田的更名,指受田者可以使用而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制度规定,丁及男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新疆吐鲁番出土的西州簿籍反映西、庭两州诸县亦行此制。
丁汝昌:
1836—1895 清安徽庐江人,原名先达,字禹廷,号次章。早年参加太平军,后为清军收编,随淮军到上海,隶刘铭传部,参与镇压太平军和捻军,累迁至总兵,加提督衔。光绪五年1879由李鸿章荐入北洋海防,任
历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