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署名。(1)尚书省诸曹之一。三国魏始置,设郎(郎中),掌车服羽仪朝觐郊庙飨宴等吉凶礼制。西晋沿置。或说隶尚书右仆射。东晋南朝隶祠部尚书,若祠部尚书缺则隶尚书右仆射。北魏前期直属尚书省,设尚书为长官,置郎、令、长等官。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复为郎曹,隶殿中尚书。北齐因之。隋初罢。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礼部尚书所辖礼部司为仪曹,设郎二员,后减为一员,又设承务郎一员贰之。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名礼部司。(2)宋朝州府六曹之一。徽宗崇宁三年(1104)始置于开封府,设参军,大观二年(1108)诸州并置。②官名。(1)国子祭酒属官。南齐高帝建元四年(482)置,员二人。(2) 礼部郎官别称。
1、官署名,三国魏始置,为尚书省诸曹之一,掌车服羽仪朝觐郊庙飨晏等礼仪。西晋沿置。东晋和南朝属祠部尚书,或尚书右仆射。其后,历代多沿置,但所属不一。
2、官名,南齐置,属国子祭酒。
3、礼部郎官的别称。参看《隋书·百官志》。
监察院院长:
官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监察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二、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三、任监察会议的主席;四、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