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德四年 (621) 置,治所在怀德县(今广东信宜县东北)。因僚族起义,侨治泷州 (今罗定市南)。后徙治信义县 (今信宜县西南镇隆镇)。贞观元年 (627) 废,二年 (628) 复置。辖境相当今广东信宜县地。五年 (631) 又废,六年 (632) 复置,八年改为窦州。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信义县(今广东信宜西南镇隆)。辖今广东省信宜市一带。贞观元年(627年)废,二年复置,五年又废,六年又复置,改名窦州。
宠:
一作庞。在今湖南衡阳市。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 集解: 徐广曰: 庞一作宠。正义 其地以为 “近长沙、潭、衡之境”。 即“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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