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制造机构。国6*民6*党政府实业部设置,属全国度量衡局。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二月五日修正公布的《全国度量衡局度量衡制造所规程》规定,分设两课:业务课,掌关于原料的购买,制成品的发行储存及文书、会计、庶务、编辑、统计事项;工务课,掌关于材料的验收整理与一切制造设备,工务的分配、督率、管理、制成品的检验与整理及其他技术事项。设所长一人,以全国度量衡局制造科科长兼任;课长二人,技术员四至八人,事务员六至十人,检定员十九至二十三人。本所得在国内重要地方分设制造厂。
丹书:
① “丹书铁券”省称。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详“丹书铁契”。② 帝王诏书别称。亦称丹诏。③ 春秋时文书的一种。以丹书罪或籍,故称。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斐豹隶也,著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