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8—1703
清顺天宛平(今北京)人,字子雍,一字胥庭,号慕斋。顺治进士。官翰林院掌院学士。曾受召为世祖草拟汉文遗诏。康熙五年(1666)任左都御史,因吴三桂势盛,疏请裁减绿营及云贵兵饷。十二年调兵部尚书,三桂叛,建言斩其子吴应熊。寻奉命专管密本,与闻军机。二十一年拜保和殿大学士。四十年致仕。
京师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立。第一审掌民刑诉讼案件之不属初级审判厅权限及大理院特别权限内之案件;第二审掌凡不服初级审判厅所判决而控告者。于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推事三人会鞫之,为合议制。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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