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李自成农民军建立的政权。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三月,李自成在湖北襄阳初建农民政权,改襄阳为襄京,自称“新顺王”。这时的设施,主要是建立军制和中央、地方官制。军队的编制分为中、左、右、前、后五营, 而以中营为主, 别称“标营”或“中权亲军”。刘宗敏、田见秀为权将军, 李岩、贺锦、刘芳亮、刘希尧、袁宗第、李过为制将军,张鼐、党守素等为武威将军,谷可成、任维荣等为果毅将军,以下还有都尉、掌旅、部总、哨兵等职。军事将领是新顺政权的领导骨干。中央政府设上相、左辅、右弼,仿明朝六部建六政府,置侍郎、郎中、从事等官。地方建立府、州、县各级地方政权,长官分别称府尹、州牧、县令。又有中央派驻地方的官员提督、防御使、统制使等。
正隆官制:
金海陵王颁行的中央新官制。因其正式颁行于正隆元年公元1156年,故称“正隆官制”。参见“海陵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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