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8—1551
明陕西鄠县(今户县)人,原籍陕西高陵,字敬夫,号渼陂。弘治进士,选庶吉士。历官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正德五年(1510)以刘瑾案谪寿州同知,次年致仕。与康海相往还,制乐作戏自娱,终老乡里。著有杂剧《中山狼》、《游春记》,散曲《碧山乐府·续稿·新稿》,诗文《渼陂集》及《王氏族谱》、《鄠县志》等。
东海女真:
即野人女真。清代对居住在今吉林长白山麓,鸭绿江、图们江、乌苏里江沿岸及滨海地区,松花江、黑龙江下游地区的瓦尔喀、虎尔哈一称库尔喀、窝集三部的总称。不事耕稼,多以采捕为生。明末清初先后归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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