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汪辉祖撰。十二卷。辉祖平时读史有得,随手札记,录于简端,至嘉庆八年(1803)七十四岁时,不能亲自握管,乃令儿辈整理编写此书。仅有稿本,未见刊刻。
俸:
即俸禄。韩非子·奸劫弑臣:“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又借指官员任职的年资,亦即享受俸禄的年限。清通典·选举四:“汉军人员必须历俸三年,方准保送外任。”
历史知识书名。清汪辉祖撰。十二卷。辉祖平时读史有得,随手札记,录于简端,至嘉庆八年(1803)七十四岁时,不能亲自握管,乃令儿辈整理编写此书。仅有稿本,未见刊刻。
俸:
即俸禄。韩非子·奸劫弑臣:“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又借指官员任职的年资,亦即享受俸禄的年限。清通典·选举四:“汉军人员必须历俸三年,方准保送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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