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工局,掌金玉钱货。唐代沿置,属尚服局,改正六品,掌瑞宝、符契、图籍。宋、金、明悉如唐制。②官署名。明代女官尚服局所领四司之一。洪武五年(1372)置,设官司宝二人。十七年,增设掌宝二人。掌宝玺、符契等。
火耗:
明清附加税之一。原指将零碎银两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明代将征收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存入国库,而把熔铸之耗损部分名曰火耗,亦称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清初火耗各地不一,有高至百分之五
历史知识①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工局,掌金玉钱货。唐代沿置,属尚服局,改正六品,掌瑞宝、符契、图籍。宋、金、明悉如唐制。②官署名。明代女官尚服局所领四司之一。洪武五年(1372)置,设官司宝二人。十七年,增设掌宝二人。掌宝玺、符契等。
火耗:
明清附加税之一。原指将零碎银两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明代将征收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存入国库,而把熔铸之耗损部分名曰火耗,亦称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清初火耗各地不一,有高至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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