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陶穀《清异录.禽.人日鸟》:“南唐王建封,不识文义,族子有《动植疏》,俾吏录之,其载鸽事以传写讹谬,分一字为三,变而为人日鸟矣,建封信之。每人日开筵,必首进此味。”
南唐王建封,粗鄙无文,而喜附庸风雅。他看到族侄手中有一篇讲述经营花草虫鸟的《动植疏》,便请人代抄一份。文中涉及养鸽一段文字,因謄写之误,将鸽拆分为三,讹作“人”、“日”、“鸟”。建封不辨正误,以为“人日鸟”即鸽的别称,故每逢正月初七人日时,必使厨膳烧鸽一味,以为“人日”食“人日鸟”,恰合节令时宜。
后因以“人日鸟”用为粗鄙无文强作解人的典故。
本同末离:
本旨相同而途径不同。后汉书.臧洪传:“昔高祖取彭越于钜野,光武创基兆于绿林,卒能龙飞受命,中兴帝业。苟可辅主兴化,夫何嫌哉……足下徼利于境外,臧洪投命于君亲;吾子托身于盟主,臧洪策名于长安。子谓余身死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