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而制订之防火法令。始于春秋战国。《管子·立政》:“修火宪,敬(警)山泽林薮积草。”《荀子·王制》:“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蔬)。”此项法令由虞师贯彻执行。
高友玑:
1461—1546 明浙江乐清人,字肃政,号南屏。弘治进士。历官九江知府、广西参政,参与镇压少数民族起义。嘉靖七年1528官至南京刑部尚书。次年因病致仕。久之卒。有南屏遗稿。
历史知识为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而制订之防火法令。始于春秋战国。《管子·立政》:“修火宪,敬(警)山泽林薮积草。”《荀子·王制》:“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蔬)。”此项法令由虞师贯彻执行。
高友玑:
1461—1546 明浙江乐清人,字肃政,号南屏。弘治进士。历官九江知府、广西参政,参与镇压少数民族起义。嘉靖七年1528官至南京刑部尚书。次年因病致仕。久之卒。有南屏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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