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出行时的仪仗队伍,前为导,后为从。据《后汉书 ·舆服志》,汉朝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 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 主簿、主记,两车为从,县令以上,加导斧车。
汉朝官吏出行时仪仗顺序,在前的为导,在后的为从。《后汉书·服舆志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两车为从。县令以上,加导斧车。”
三府掾属:
凡指三公府的官吏。三公指太尉、司徒、司空。后汉书·百官志太尉掾史属注:“旧河堤谒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迁超御史中丞、刺史、或为小郡。”参看“三公”、“三府掾”条。后汉书·寒郎传:“永平中,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