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分颁祭肉之礼。脤为祭祀社稷宗庙之肉,盛于蜃器。天子祭毕,分赐同姓诸侯,以示同受鬼神佐助。《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春秋·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
绛州:
北周武成二年560改东雍州置。治龙头城今闻喜县东北,后移治柏壁城今新绛县西南,建德六年577,又移治玉壁城今稷山县西南。隋开皇三年583,移治临汾县十八年改正平县,今新绛县。大业三年607改为绛郡。
历史知识周代分颁祭肉之礼。脤为祭祀社稷宗庙之肉,盛于蜃器。天子祭毕,分赐同姓诸侯,以示同受鬼神佐助。《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春秋·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
绛州:
北周武成二年560改东雍州置。治龙头城今闻喜县东北,后移治柏壁城今新绛县西南,建德六年577,又移治玉壁城今稷山县西南。隋开皇三年583,移治临汾县十八年改正平县,今新绛县。大业三年607改为绛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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