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管理海军军政。二十一年撤。参见“海军部”。
大理院推丞: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
历史官职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管理海军军政。二十一年撤。参见“海军部”。
大理院推丞: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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