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齐邑。在今山东禹城市西南四十里。《左传》: 襄公十九年 (前554),齐庄公即位,夙沙卫 “奔高唐以叛”。又昭公十年 (前532),齐陈桓子与鲍氏共灭栾氏、高氏,齐景公 “与桓子莒之旁邑,辞。穆孟姬为之请高唐,陈氏始大”。《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齐威王对魏惠王曰: “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 皆此。西汉置高唐县。
春秋、战国齐之别都。在今山东省禹城市西南。齐威王二十四年(前333年)曾与魏惠王曰:“吾臣有朌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即此。汉置高唐县。
信阳府: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改信阳军置,治所在信阳县 今河南信阳市。辖境相当今河南信阳市及信阳、罗山二县地。十五年 1278 改为信阳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信阳州置,治今河南信阳市。十五年复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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