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8
元弘州(治今河北阳原)人,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儿。至元十九年(1282),除集贤侍读学士。历任刑部尚书、御史中丞。二十年,复任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极论革除时弊,驱除奸臣,更新吏治等事。二十一年,因劾卢世荣,罢职。二十三年,起为集贤大学士,同佥枢密院事。出为甘肃行省右丞,召拜中书右丞,又劾权臣桑哥。二十八年,复任御史中丞。大德元年(1297),改领侍仪司事。二年,升中书平章。
袁太常戊戌条陈:
书名。清袁昶撰,沈惟贤辑。约一万八千言。内容为请筹八旗生计,许满人经营商业或屯田。折上,奉旨下阁部九卿会议。于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1898.9.14明谕实行,遂为戊戌新政之一。二十九年华亭沈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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