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tǐng挺):木棒。“梃击”,为晚明三案之一。明神宗(1573-1619年在位)时,郑贵妃有宠,朝臣多怀疑神宗欲立郑贵妃之子朱常洵为太子,于是纷纷上疏请求神宗早正储位。后王恭妃之子朱常洛被立为太子,而神宗并不满意,郑贵妃更怀恨在心。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傍晚,有一名叫张差的男子手执木棒,闯进太子住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太监。被抓获后经过审讯,他供出是受郑贵妃手下太监刘成、庞保所指使。于是人们怀疑郑贵妃想谋杀太子。神宗不愿深究,就给张差定了个疯癫奸徒的罪名,将他杀掉了,并将庞保、刘成在内廷击毙,匆匆了结此案。史称“梃击”案,与“红丸”、“移宫”并称为“三案”。
【出典】:
《明史》卷21《神宗本纪二》290页:“夏五月己酉,蓟州男子张差持梃入慈庆宫,击伤守门内侍,下狱。丁巳,刑部提牢主事王之采(cài菜)揭言张差狱情,梃击之案自是起。己巳,严皇城门禁。癸酉,召见廷臣于慈宁宫。御史刘光复下狱。甲戌,张差伏诛。”
【例句】:
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5《三案》:“帝以事连贵妃,恐付外益滋口实,乃毙保、成于内,三道、守才远流,其事遂止。此梃击一案也。”
上和下睦:
谓长幼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相处得很好。元 岳伯川铁拐李第二折:“常则是户静门清,上和下睦,立计成家,众口流传。”红楼梦第九九回:“他不多几年,已巴到极顶的份儿,也只为识时达务,能够上和下睦罢了。” 见“上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