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鸿胪寺典客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唐朝复名典客署。参见“典客署”。
官署名。见“典客署令丞”。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秩正二品。宪宗时,置开平府; 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上都路总管府; 至元三年1266给留守司印,皇帝巡狩时行留守司事,皇帝回京后复旧。十八年1281,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掌守卫上
历史官职官署名。即鸿胪寺典客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唐朝复名典客署。参见“典客署”。
官署名。见“典客署令丞”。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秩正二品。宪宗时,置开平府; 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上都路总管府; 至元三年1266给留守司印,皇帝巡狩时行留守司事,皇帝回京后复旧。十八年1281,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掌守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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