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
陕西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陕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设四科: 民
历史官职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
陕西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陕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设四科: 民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