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国家行使钞票种类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江苏候补道刘世珩拟制,由清政府批准行使。中国国民存放金款于国家银行,按月给以官息,限期凭积存者之意图可兑易寻常通用之钞票、汇票等。
丁:
①古代通常指能任赋役义务的人。史记·律书:“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秦汉时有丁男、丁女之别,丁男必须承担徭役和兵役。晋以男、女年十六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六十六以上
历史知识清末国家行使钞票种类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江苏候补道刘世珩拟制,由清政府批准行使。中国国民存放金款于国家银行,按月给以官息,限期凭积存者之意图可兑易寻常通用之钞票、汇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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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古代通常指能任赋役义务的人。史记·律书:“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秦汉时有丁男、丁女之别,丁男必须承担徭役和兵役。晋以男、女年十六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六十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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