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女之封号。和硕,满语,乃“一方”之意。清制,妃嫔所生之女及皇后抚养的宗室女儿下嫁时,得受此封,品级同郡王。据清末《公主册》统计,清代封授或追封为和硕公主或长公主者共二十四位。
公主名称之一,清制,皇帝的女儿,正宫生的称固伦公主,其夫婿称固伦额驸;妃生的及中宫抚养的,称和硕公主,其夫婿称和硕额驸。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职官四·公主额驸》。
管河参政:
官名。明置,据明会典记载宏6*治三年公元1490年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
历史官职清朝皇帝女之封号。和硕,满语,乃“一方”之意。清制,妃嫔所生之女及皇后抚养的宗室女儿下嫁时,得受此封,品级同郡王。据清末《公主册》统计,清代封授或追封为和硕公主或长公主者共二十四位。
公主名称之一,清制,皇帝的女儿,正宫生的称固伦公主,其夫婿称固伦额驸;妃生的及中宫抚养的,称和硕公主,其夫婿称和硕额驸。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职官四·公主额驸》。
管河参政:
官名。明置,据明会典记载宏6*治三年公元1490年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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