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刑事事项;二、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三、国际交付罪犯事项;四、关于赦免、减刑、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
食采:
即食邑、采地、封地、封邑。汉书·地理志下·郑国:“本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食采于宗周畿内,是为郑。”
历史官职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刑事事项;二、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三、国际交付罪犯事项;四、关于赦免、减刑、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
食采:
即食邑、采地、封地、封邑。汉书·地理志下·郑国:“本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食采于宗周畿内,是为郑。”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