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魏书.胡质传》:“胡质字文德,楚国寿春人也……迁荆州刺史,加振威将军,赐爵关内侯……家无余财,惟有赐衣书箧而已。”
三国魏荆州刺史胡质为官清白廉洁,但矫揉造作,违反常情。故后用为虽清廉但近于矫情之典。
唐.柳宗元《同刘二十八院长述旧……赠二君子》:“肯随胡质矫,方恶马融奢。”
鸠僭鹊巢:
同“鸠居鹊巢”。醒世恒言.张孝基陈留认舅:“若是小婿承受,外人必有逐子爱婿之谤。鸠僭鹊巢,小婿亦被人谈论。” 见“鸠居鹊巢”。醒世恒言卷17:“若是小婿承受,外人必有逐子爱婿之谤。~,小婿亦被人谈论。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