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坏法令,扰乱纪律。《后汉书.袁绍传》:“〔曹操〕便放志专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
并列 败坏法令,扰乱纪律。《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上》:“(曹操)而便放志专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贬义。用于法纪方面。↔遵纪守法。
社肉分平:
源见“陈平分肉”。谓办事公平。唐 周昙咏史诗.曲逆侯:“社肉分平未足奇,须观大用展无私。”
历史典故败坏法令,扰乱纪律。《后汉书.袁绍传》:“〔曹操〕便放志专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
并列 败坏法令,扰乱纪律。《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上》:“(曹操)而便放志专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贬义。用于法纪方面。↔遵纪守法。
社肉分平:
源见“陈平分肉”。谓办事公平。唐 周昙咏史诗.曲逆侯:“社肉分平未足奇,须观大用展无私。”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