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北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以原宋州(今河南商丘)升置,为陪都,辖境相当今河南宁陵、柘城等县以东(永城县除外)和山东曹县地。置官如开封府。金太宗天会八年(1130)改归德府。②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改集庆路(今南京市)置。治上元、江宁二县(今江苏南京市),辖境相当今江苏长江以南大茅山、溧阳市以西和江北江浦、六合县地。洪武元年(1368)建国后,实际以此为京师,十一年正式定都。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以应天府为南京;洪熙元年(1425)复为京师,正统六年(1441)重定为南京。初置知府,洪武三年后改府尹,员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给事中一人,正五品;通判二人,正六品;推官一人,从六品。清顺治二年(1645)改为江宁府。
寿定王:
即“朱祐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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