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龚自珍言; 大臣非不忧,主上非不咨,而不外乎开捐例、加赋、加盐价之类。
亚傅:
少傅之别称。 即少傅。宋代杨万里诚斋集四九·贺张魏公少傅宣抚启:“恭审召升亚傅,命抚征师。”参看“少傅”条。
历史官职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龚自珍言; 大臣非不忧,主上非不咨,而不外乎开捐例、加赋、加盐价之类。
亚傅:
少傅之别称。 即少傅。宋代杨万里诚斋集四九·贺张魏公少傅宣抚启:“恭审召升亚傅,命抚征师。”参看“少傅”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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