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简称福建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三人,满洲二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明清刑部福建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刑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州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裁。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
京师路工局: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工巡总局东西城路工局设。时隶巡警部。专司修筑路工事宜。辖内城路工东、西局,外城路工东、西局,西直门外路工局。置总办一员,辖文案、支应、测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