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宋教仁案或简称宋案。宋教仁字遯初,又作钝初,号渔父,湖南桃源人,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同盟会的重要成员。中华民国成立后,热衷于资产阶级议会政治,主张扩大同盟会,争取国会多数席位,组织政党内阁。1912年8月由于宋教仁等的积极活动,同盟会改组为国6*民6*党,宋被选为理事,并以代理理事长身分主持党务。国6*民6*党在正式国会选举中获胜,1913年初,宋教仁先后在长沙、武汉、上海、南京等地发表演说,批评时政,阐明政见,准备以多数党组织责任内阁,制定民主宪法,反对袁世凯专权。凡此种种,深为袁世凯所忌,1913年3月20日袁世凯派人在上海车站刺杀宋教仁,22日宋教仁伤重身死。消息传出,袁世凯故作震惊,下令“穷究主名,务得确情,按法严办”,查追结果,主使人正是袁世凯自己。宋案真相大白,舆论反应强烈,孙中山坚决主张武力讨袁,发动了“二次革命”。
举主连坐法:
明代关于荐官不当,惩办举主的一项规定。明代选官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此外还有荐举。荐举之法主要实行于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时期。明初,进士、监生及被荐者,参错互用。如荐举不当,荐举者连坐,滥于荐举者,依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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