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龙厩署置,仍隶太仆寺,设令二员、丞二员,有左右驳皁二厩。唐朝太仆寺沿置,有令二员、丞四员,掌饲马牛、给养杂畜,良马一丁,中马二丁,驽马三丁,乳驹、乳犊十给一丁; 又有主乘六员、执驭百员、驾士八百员。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明建文(1399—1402)中,于太仆寺增置,永乐(1403—1424)初废。
官署名。隋炀帝时改龙厩为典厩署,掌左右驳皁二厩;属太仆寺。唐朝太仆寺所属四署之一为典厩署,设令二人,从七品;丞四人,从八品。掌管饲养马牛杂畜。参看《隋书·百官下·太仆》、《新唐书·百官三·太仆寺》。
二等书记官:
官名。③清末外务部之职官,为出使大臣之属官。光绪二年 1876 始设书记官,后分为一等、二等,二等从六品。三十二年定制,每使馆设一名,奏补。掌使馆文牍。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 1904 定新陆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