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防守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此后,戍分上、中、下三等。北周为三命。隋唐时不干预民政、财政。隋代上戍主为正七品,中戍主为正八品、下戍主为正九品。唐代上戍主正八品下,中戍主从八品下,下戍主正九品下。宋代虽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戍③”。
霍皇后:
?—前54 即霍成君。西汉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宣帝皇后。霍光女。本始三年前71其母显毒6*杀许皇后,故次年得代立为后。地节四年前66显谋杀许后事泄,与诸婿兄弟谋反被诛,遂废处昭台宫。十二年后自6*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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