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七品。
杂号将军名,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三年正月,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刘婴为天子……望为丞相,林为大司马。更始遣李松与讨难将军苏茂等击破,皆斩之。”其后,南朝宋和北魏也置。
年劳补官法: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俗称出职法,亦称流外出官法。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可补授将仕郎迪功郎,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枢密院、三司吏人,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 内廷诸司主吏、三司大将,可补三班借职等。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