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齐永明三年(485)置,治绥怀县(今湖北黄冈市北),属郢州。永泰元年(498),奉朝请邓学以郡降魏。北周废。
神乐所:
官署名。清代乐部所属之机构。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置。设知所为主官,下设提点、协律郎、司乐等官。十九年,改称神乐署。
历史知识南朝齐永明三年(485)置,治绥怀县(今湖北黄冈市北),属郢州。永泰元年(498),奉朝请邓学以郡降魏。北周废。
神乐所:
官署名。清代乐部所属之机构。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置。设知所为主官,下设提点、协律郎、司乐等官。十九年,改称神乐署。
历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