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律令师主平法律。”州部员职略同。
宗法:
古代以嫡长继承制为中心的血缘制度。商代已有雏型,至周代盛行。狭义而言只施行于大夫、士阶层,其家族始祖一般为国君嫡长子之弟即别子。别子分出自立一家,由其长子继承,称为大宗,世袭下去,故百世不迁。别子之
历史知识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律令师主平法律。”州部员职略同。
宗法:
古代以嫡长继承制为中心的血缘制度。商代已有雏型,至周代盛行。狭义而言只施行于大夫、士阶层,其家族始祖一般为国君嫡长子之弟即别子。别子分出自立一家,由其长子继承,称为大宗,世袭下去,故百世不迁。别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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