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不能补偿所失。宋.陆游《方德亨诗集序》:“有才矣,气不足以御之,淫于富贵,移于贫贱,得不偿失,荣不盖愧,诗由此出,而欲追古人之逸驾,讵可得哉?”明.刘基《前江淮都转运盐使宋公政绩记》:“调兵四万,粮运之费不下数十百万,骚动三省,幸而有功,得不偿失。”鲁迅《致曹靖华》:“青年思想简单,不知道环境之可怕,只要一时听得畅快,说得畅快,而实际上却是大大的得不偿失。”亦作“得不酬失”。《后汉书.西羌传论》:“军书未奏其厉害,而离叛之状已言矣。故得不酬失,功不半劳。暴露师徒,连年而无所胜,官人屈竭,烈士愤丧。”亦作“得不补失”。《三国志.吴书.陆逊传》:“权遂征夷州,得不补失。”
主谓 所失的多,所得的少,二者不能相抵。鲁迅《书信集·致陶亢德》:“我的意见,是以为日文只要能看论文就好了,因为他们绍介得快。至于读文艺,却实在有得不偿失。”△贬义。用于得失方面。→刀头舔蜜 寸进尺退 援鳖失龟 因小失大←→一本万利 事半功倍 亡羊得牛 小往大来 得失相当 气浆得酒。也作“得不补失”、“得不偿丧”、“得不酬失”、“得不亡失”。
璧水:
诗经.大雅.灵台:“於论鼓钟,於乐辟雍。”毛传:“水旋丘如璧,曰辟雍。”辟雍为古天子设立的学校,环以水池,形如璧。后因以“璧水”称太学或读书讲学之所。南朝 梁 何逊七召.治化:“璧水道庠序之风,石渠启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