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符玺郎中:
参见“符玺郎”。 官名,又称尚符玺郎中,东汉置。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符节令:“尚符玺郎中四人。本注曰:旧二人在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者。”参看“符玺郎”。
历史官职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符玺郎中:
参见“符玺郎”。 官名,又称尚符玺郎中,东汉置。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符节令:“尚符玺郎中四人。本注曰:旧二人在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者。”参看“符玺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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