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四年(1899)设,掌理农工商政务。寻省。三十二年成立农工商部。
设治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6*民6*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设治
历史官职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四年(1899)设,掌理农工商政务。寻省。三十二年成立农工商部。
设治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6*民6*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设治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