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军名。南宋初经过整编形成的以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和岳飞为统帅的五支行营护军,分别以行营前、左、中、右、后护军作番号。至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兵权,先后撤销各行营护军的番号,改名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大军之下的各军也以某州府驻扎御前左军、御前后军等作番号。至南宋中期,陆续在兴州、兴元府、金州、江陵府、鄂州、江州、池州、建康府、镇江府设御前诸军,连同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所统辖的三军,称为十三支屯驻大军,各有一万至几万兵力。各军以都统制和副都统为正副主官。军中文书须都统制、副都统共同签署才为有效,使其互相制约。便于皇帝控制。南宋中期以后,基本上由文臣充任的制置使、宣抚使等逐渐剥夺了都统制的指挥权,南宋灭亡前夕,都统制已名存实亡。屯驻大军其下有军、将两级编制,军相当于北宋的厢,统兵官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将略等于北宋的军,统兵官有将, 其称号如“御前右军第一将”、“御前前军第一将”之类。将又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的区别,其下还设有训练官、部将、队将、押队、拥队、旗头、教头等。屯驻大军的军士一般分为效用和军兵两级。
藩镇:
1、地方方面长官。三国志·蜀书·许靖传:“又张子云昔在京师,志匡王室,今虽临荒域,不得参与本朝,亦国家之藩镇,足下之外援也。”注:“子云名津,南阳人,为交州刺史。”三国志·吴书·陆凯传·上疏:“愿陛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