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名。清代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平越府: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置于平越卫清康熙改县,为府治,即今福泉市。辖境相当于今贵州福泉、黄平、瓮安、余庆、湄潭、凯里等市、县。属贵州省。清嘉庆三年1798,改为平越州。
历史知识文书名。清代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平越府: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置于平越卫清康熙改县,为府治,即今福泉市。辖境相当于今贵州福泉、黄平、瓮安、余庆、湄潭、凯里等市、县。属贵州省。清嘉庆三年1798,改为平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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