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管理佛教寺庙僧侣。《魏书·王琼传》: “太和九年 (485),为典寺令。”北齐沿置,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
清品: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指“清官”的品级。北魏后期,武职地位较低,魏书·张彝传:“ 彝第二子仲瑀上封事,求铨别选格,排抑武人,不使预在清品。”
历史官职官名。北魏置,管理佛教寺庙僧侣。《魏书·王琼传》: “太和九年 (485),为典寺令。”北齐沿置,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
清品: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指“清官”的品级。北魏后期,武职地位较低,魏书·张彝传:“ 彝第二子仲瑀上封事,求铨别选格,排抑武人,不使预在清品。”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