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西域传赞》:“于是广开上林……兴造甲乙之帐,络以随珠和璧,天子袭玉被、凭玉几而处其中。”颜师古注:“其数非一,以甲乙次第名之也。”《汉武故事》:“帷幕垂流苏,以琉璃珠玉,明月夜光,杂错天下珍宝为甲帐,其次为乙帐。甲以居神,乙以自御。”后因以“乙帐”指天子安息之所。清 洪亮吉《万寿无疆颂》之二:“甲观辰启,乙帐夜陈。”
揄揶有鬼:
同“鬼揶揄”。明 陈汝元金莲记.释愤:“想当初人遭颠沛,到如今自受流离。说不得笑骂由人,怎避得揄揶有鬼。” 主谓 揄揶,嘲笑。语本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襄阳罗友有大韵”句。南朝梁·刘孝标注引晋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