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事情奇异怪诞。宋.洪迈《夷坚丁志序》:“顾以三十年之久,劳动心口耳目,琐琐从事于神奇荒怪,索墨费纸,殆半太史公书。”
并列 奇异怪诞之事。宋·洪迈《夷坚丁志序》:“顾以三十年之久,劳动心口耳目,琐琐从事于神奇荒怪,索墨费纸。”△贬义。用于状态异常类。→离奇怪诞 奇形怪状 ↔未足为奇
不露锋芒:
露:显露。锋芒:比喻人的才干、锐气。不显露才干或锐气。多指有意地将自己的才能、抱负等加以隐匿。宋.吕祖谦杂说:“语有力而不露锋芒者,善言也。” 述宾 有意将自己的能力、抱负掩盖起来。宋·沈括梦溪补笔谈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