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福建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太夫人:
命妇名号。汉朝列侯之母称号。晋朝正式加以册命。宋朝臣僚封赠母、祖母、不问其存没,皆封太夫人,徽宗政和1111—1118后,已亡者追封皆不加“太”字。明朝规定,凡因子、孙任二品官者得封,但其丈夫若尚在
历史官职官署名。清朝福建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太夫人:
命妇名号。汉朝列侯之母称号。晋朝正式加以册命。宋朝臣僚封赠母、祖母、不问其存没,皆封太夫人,徽宗政和1111—1118后,已亡者追封皆不加“太”字。明朝规定,凡因子、孙任二品官者得封,但其丈夫若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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