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密封的文书,亦称“露版”、“露板”。据蔡邕《独断》,汉朝唯赦令、赎令,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唐朝亦为公文程式。时门下省与中书省参总军国政务,凡下之通上者,制有六:一曰奏钞,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以上乃审,其余复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宋制,用兵获胜,上其功状于朝廷,称为露布。明朝亦为以下达上的一种公文,一般为上报而欲速公布之事。故亦用称檄文、捷报或其他紧急文书。
礼制署: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朝会、尊崇、庆贺、大婚、经筵、巡幸、耕耤各事,以及皇子公主婚嫁、册立册封、进书颁赏事宜。置署长一人,佥事、录事并鸣赞、序班等。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