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设十余人至二十余人不等,厅设一人至十四人不等,州设四人至二十人不等,县设五、六人至十八人不等。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事。
小官吏。在清朝,司、道、府、厅、州、县的吏员都称典吏。见《清会典·吏部书吏》注。
萍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国家的水禁。周礼·秋官 :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国之水禁。凡酒,谨酒。禁川游者”。 官名,周代设此官,掌水禁酒禁等事。周礼·秋官·萍氏:“萍氏掌国之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