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中小吏。汉朝制度,兵士五人一户灶,置一伯,又称火伯,为一灶之主。
2、五百的别称。《后汉书·宦者列传》:“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破石从求之,五百不敢违,妻执意不肯行,遂自6*杀。”注:“韦昭《辩释名》曰:五百字本为‘伍’,伍,当也。(百,伯也。)伯,道也。使之导引当道陌中以驱除也。按:今俗呼行杖人为五百也。”五百,也写作伍伯,汉朝公卿以下诸官府皆置,为门下之职,掌舆前导引、护卫及行仗等事。《后汉书·服舆志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车前伍伯,公八人,中二千石、二千石、六百石皆四人,自四百石以下至二百石皆二人。”
选补使:
使职名。唐高宗上元二年675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选任土人,官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亦称南选使,前往简补广、交、黔等州官吏。其后,江南、淮南、福建因水旱,皆遣选补使即选地方官吏,废置不常。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