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用语。宋制,贬谪官员,朝廷授以低阶,称责授某官,不受法定该降若干级官阶的限制。责授散官者,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
开国公:
爵名。晋、南北朝、隋、唐为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省称。宋代置为十二等爵第六等,食邑二千户以上。位在开国郡公上。
历史知识官场用语。宋制,贬谪官员,朝廷授以低阶,称责授某官,不受法定该降若干级官阶的限制。责授散官者,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
开国公:
爵名。晋、南北朝、隋、唐为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省称。宋代置为十二等爵第六等,食邑二千户以上。位在开国郡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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