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刑狱官泛称。《晋书 ·刑法志》:“夫刑者司理之官。”② 官名略称。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改诸州司寇参军为司理参军,简称司理,掌本州狱讼勘鞫之事。元祐 (1086—1094) 官品令:上州从八品,中、下州从九品。③ 明朝推官别称。又作“司李”。
官名,为“司理参军”的简称,也写作“司李”。宋置,掌狱讼。明代俗称推官为司理。参看宋代王栐《燕翼贻谋录·置司理参军》、《文献通考·职官十七·录事参军》。
工正:
官名。相传少皞时即置,掌工匠营造。左传昭公十七年: “五雉为五工匠,称器用,正度量。”春秋鲁、宋、齐、楚等国均置。鲁、宋为司马属官,掌车服。齐、楚掌百工。明朝王府长史司下工匠所亦置,员一人,正八品;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