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后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另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后定均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掌传旨,册封等事。凡颁行诏敕,册封宗室,抚谕四方,征聘贤才,及赏赐、慰问、赈济、军务、祭祀,则遣其行人出使。建文(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署名。明置,掌捧节奉使。其长官为司正,正七品,司副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下设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见《明史·职官三·行人司》。
县实业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以后,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多由当地士绅主办,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七日,北洋政府批准县实业局规则后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