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四品,为司卿之副职。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少卿品秩亦随降。十年罢。
平水:
①官名。三国魏置于诸郡,掌均水渔税。三国志·杜恕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预勅督邮、平水,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修设曲敬。”②官署名。南朝梁置。参见“平水令”。 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府属吏,掌平水均渔税。
历史官职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四品,为司卿之副职。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少卿品秩亦随降。十年罢。
平水:
①官名。三国魏置于诸郡,掌均水渔税。三国志·杜恕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预勅督邮、平水,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修设曲敬。”②官署名。南朝梁置。参见“平水令”。 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府属吏,掌平水均渔税。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