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昭公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
春秋时,郑国的子产执政,曾把制定的刑法铸在鼎上公布。这是我国成文法的开始。(铸刑书,即把刑法铸于鼎上,以为国家的常法。)后因用以比喻制定刑法。
清.孔尚任《桃花扇.归山》:“那知他铸刑书,加炮烙。”
三倒:
世说新语.赏誉:“每闻卫玠言,辄叹息绝倒。”梁.刘孝标注引玠别传:“玠少有名理,善通老、庄。琅邪王平子高气不群,迈世独傲,每闻玠之语议,至于理会之间,要妙之际,辄绝倒于坐。前后三闻,为之三倒。时人遂曰
历史典故